福建南靖工商局查出卖场向旅游公司商业贿赂案
2013年11月27日 10:22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9月5日,南靖县工商局接到外地游客举报:该县某旅游定点购物卖场销售的台湾进口食品“海苔杏仁脆片”没有标注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给旅游公司回扣等事宜。因事关该县5A级土楼景区的形象,该局领导十分重视,并抽调经验丰富的6名检查大队和工商所执法人员赶赴该旅游定点购物UM商场,在购物商场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与举报内容相符的“海苔杏仁脆片”20包。
经查实,该旅游定点购物商场为了增加其经营的旅游购物点客流量,在账外暗中以现金的形式,按商品成交额(游客购物额)30%的平均“回点(即购物提成)”率,向司机和导游等支付“购物提成”款,从2013年6月开始至9月12日案发时已支付“回点”现金17.17万元。南靖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6万元,罚款11.41万元,合计罚没款13.07万元。(黄素萍)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