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抢生意致孕妇流产 伤人者获刑一年三个月
2013年12月02日 14:0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张某与王某同做收购旧暖气片生意。某日,这对“同行冤家”狭路相逢,为了抢生意打了起来。打斗时,张某一脚踢向王某的肚子,不想王某竟是孕妇,最终导致其流产。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3月4日下午,张某和王某同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一单元门口收旧暖气片。见有居民抱着暖气片走出单元门口,二人立刻围了上去,争抢着收暖气片。两人互不相让,吵了起来,吵着吵着便动起了手。在相互推搡中,张某用脚踢了王某腹部一下,王某下意识地捂住了肚子,口中喊着“孩子,孩子”,张某这才感觉到自己摊上大事儿了。果然,王某确实是名孕妇,因为被踢这脚而发生了先兆流产,最终没有保住孩子。
后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5月9日,张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他人发生矛盾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