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客车超载拉客起火乘客跳车亡 司机获刑两年半

2013年12月05日 13:20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为了多赚钱,家住新疆五家渠市的朱某无照驾驶一辆临近报废、且无营运证的客车,还超载拉客,不料车行驶途中突然起火,导致3名乘客情急之下跳车逃生。结果,其中一人摔伤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名乘客受轻伤。近日,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后,五家渠垦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今年5月10日17时许,被告人朱某无照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超载拉客,沿五家渠市五蔡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一○三团十一连路段时,客车突然着火,乘客李某、孙某与马某等人发觉后从正在行驶的客车上跳下后受伤,其中李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朱某积极赔偿死者、伤者家属经济损失13万余元,并取得了死者、伤者家属的谅解。

  五家渠垦区法院认为,朱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载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朱某系初犯、具备自首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汽车着火后司机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一般情况下,从冒烟到出现明火,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明火着起来一段时间之后才会爆炸。司机和乘务员千万不要紧张,要立即打开车门,尽快疏散乘客;同时用灭火器或衣物覆盖火源,争取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若不能及时扑灭火源,要及时拨打119 和110 电话报警求援。(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李铭)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