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陪姐姐捉奸踢断小三三根肋骨 赔偿5.5万
2013年12月06日 13:5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昨天,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捉奸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因在民事部分审理中被告人自愿赔偿受害人5.5万元,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法院经审理遂判决被告人陈伟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表示,本案中尽管法院没有对被告人量刑,但仍判决他构成犯罪,连同经济赔偿,代价仍够沉重。
现年43岁的陈伟是南京一名从事个体经营的老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姐姐陈芳(化名)意识到时常夜不归宿的丈夫王凯可能有了外遇,但抓不到证据。去年10月,陈芳发现了丈夫与一姓李的单身女子厮混的具体位置。当月27日晚,陈芳叫来陈伟等一干人马决意捉奸。几个人设计好捉奸方案后,于当晚10时许赶到目标处。陈伟等人冒充楼下住户,以屋顶漏水为由,敲开了租住此处的李女士的房门,一举将赤身裸体的王凯堵在了李女士的床上。王凯承认与李女士有染,并希望得到妻子及其家人的宽恕。陈芳不肯就此罢休,在随后发生的争吵打骂中,几个人一边教训王凯一边拍照保留证据。见此,李女士过来拉陈伟,意欲帮王凯解围。陈伟气急之下,一把将李女士拽倒,并朝其身上猛踹一脚,踹断了李女士的三根肋骨。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李女士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庭审中,陈伟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向受害人李女士表达了忏悔。最后陈述期间,陈伟一连说出多个“后悔”,后悔不该目无法纪踹伤李女士。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