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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入室偷米被发现 咬伤对方逃跑未果

2013年12月16日 07:1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晚上溜进别人家的厨房偷东西,被人抓住后,为求脱身,还将人咬伤。日前,来自青田县的“酒鬼”朱某因盗窃和故意伤害,被义乌市公安局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500元。

  34岁的朱某在义乌市稠城街道宗宅村一个厂里打工,平时爱喝点酒,人送绰号“酒鬼”。

  12月8日晚上7时许,朱某酒足饭饱,在村子里瞎逛,因为最近手头有点紧,他就想偷点东西。

  在经过一户人家厨房门口时,他趁四周无人注意,用力撞开门,借助打火机的亮光摸进里间,找到了半袋米。

  当他提起米走到门口时,恰好租住在这里的李家兄弟在门口,他只好躲起来不敢出声。

  随后,李家兄弟俩进了厨房,一开灯,看到了躲在水槽下面的朱某,就去抓。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衣服都扯破了。为求尽快脱身,朱某还咬伤了对方,但仍被李家兄弟狠狠摁住。

  这时,义乌市公安局巡防大队商城中队民警正好巡逻经过此地,听到打斗声就进门查看,一问,方知抓住了一个“偷米贼”。接着,朱某被移交给稠北派出所处理。

  通讯员 楼剑平 骆安娜

  本报记者 贝远景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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