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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抱怨精神病儿子不结婚 遭病儿用榔头锤杀致死

2013年12月17日 09:0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检察机关提起申请的一起强制医疗案作出判决,决定对杀死亲娘、且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被申请人岳某实施强制医疗。据悉,这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实施以来,南京市法院系统判决的第四起强制医疗案,前三起案件的强制医疗对象也均为精神病人,他们的行为共导致三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

  A 母亲埋怨他不结婚被锤杀

  1966年出生的岳某因有精神病史,此前其工作单位曾主张将岳某送医,但由于其母亲不配合而未能如愿。平时岳某与年迈的母亲共同住居在南京市归云堂15巷27号。今年4月22日晚9时许,岳某因母亲埋怨其至今未婚,大脑受到严重刺激。当晚11时许,岳某趁母亲熟睡之际,用家中的铁榔头锤击母亲头部,致母亲当场死亡。随后岳某又割腕自杀,后被赶到的民警送往医院抢救。后经司法鉴定,岳某作案时犯有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

  在12月13日上午的庭审中,岳某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其病情及酿成的后果不持异议,同意对岳某实施强制医疗,但希望在强制医疗中能切实保护岳某的人身权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岳某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被申请人岳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当予以强制医疗。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当庭作出上述判决决定。

  B 4起同类型案件致3死1重伤

  当天的庭审岳某因有病在身未能亲自出庭,为确保其合法权利得到维护,本月11日上午,主审法官和法律援助律师专程到南京脑科医院会见了岳某,岳某经前期治疗,病情有所好转,会见时能正常交流。在医院病房,法官向他详细询问了事发经过和他目前的病情状况,听取了他对下一步治疗的相关主张。其代理律师也单独与他进行了沟通。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现有重症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严重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和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以南京市今年来判决的四起案件为例,四起案件的被申请人中,有3人发病时各杀害了一名亲人,另一人则因事前怀疑妻子有外遇,发病时致一名无辜路人重伤。最为恶劣的是,今年3月8日晚10时许,精神分裂症患者、年仅28岁的安徽芜湖女子吴某,在南京暂住地家中用剪刀杀死了尚不足周岁的女儿,行凶过程残忍血腥,不宜详述。今年6月8日,玄武区法院依法判决决定吴某接受强制医疗。

  法官点评

  精神疾病患者须及时就医防不测

  岳某强制医疗案主审法官、鼓楼区法院刑一庭庭长邱筱颖接受采访时说: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由于许多人在择业、从业、生存、婚恋等诸多方面压力过大,易诱发各类精神疾病的发生,这应引起社会和公众的高度关注。今年5月1日,我国首部精神卫生法实施,该法律的颁布实施,旨在规范服务,加强防控,并保障精神病患者的相关权利,但从目前的落实情况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以前述提及的岳某和吴某为例,两人早前均有较严重的精神病史,但由于治疗、防控不到位,最终均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一件件血案再次告诫我们,设法保障公众的精神健康,确保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患者及时、有效就医,预防他们发生各种不测,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通讯员 李自庆 邵小波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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