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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母亲与邻居有染 半夜闯入邻居家棒打

2013年12月18日 10:56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因怀疑母亲与邻居有染,男子半夜拎着棍棒闯入邻居家,一棒砸中邻居头部。昨日,记者从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因未对邻居造成严重伤害,目前,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将该男子移送起诉。

  12月2日凌晨3时左右,随着“咔嚓”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的响声,租住在巧报镇保全庄村的吕志武(化名)被从熟睡中惊醒,睁眼一看,模糊中一黑影在眼前晃动。“难道是家里进小偷了?”惊恐中,吕志武赶紧起身欲看来者何人。就在这时,他却被黑影用铁棍劈头砸下。突发的情况,让吕志武吓了一跳,惊慌中,他忍痛将闯入的不速之客推出门外,随后报警。

  接警后,赛罕区公安分局巧报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并展开侦查工作,最终确定嫌疑人为吕志武的邻居董军(化名)。董军究竟为何要半夜闯入邻居家?经过警方调查,原来,董军因听说吕志武与其母亲有染,恼怒中连夜从包头赶回保全庄,于凌晨3时左右手持铁棍闯入吕志武家欲与其理论。进入吕志武家后,董军气愤中便用铁棍将吕志武打伤。随后,警方因董军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将其刑事拘留。

  案发后,董军本人及其亲友均在质疑,认为其虽然闯入吕志武家,但是两家是素有来往的邻居,而且董军的行为又没造成吕志武严重伤害,怎么就会构成犯罪呢?随后,民警告诉董军及其亲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办案民警称,遇类似纠纷事件时,需要依法理智解决,而不能意气用事违反法律,董军手持铁棍深夜闯入居民住宅并殴打主人,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周淑清)。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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