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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无证“进口药” “港货行”老板被捕

2013年12月18日 11: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市面出现不少“港货行”出售“港产”的药品,但是如果这些药品是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销售者将会面临刑罚。昨日,禅城区检察院通报,张某在其开设的“港货行”中大肆售卖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不到一年时间销售药品价值近20万元,该院目前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张某。

  据通报,张某于2012年年底与朋友饶某在禅城区福华路合伙开办了一家“港信行士多店”,专门销售“港货”,从开业到2013年10月,不到一年时间销售金额就接近20万元。

  今年10月底,在禅城区药品、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生意火爆的“港信行士多店”原来是一家没有营业执照、药品销售许可证等证照的无证经营商铺。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总价值1万多元的珮夫人小儿咳露等131个批次的药品,均为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据张某、饶某供认,“港信行士多店”售卖的“港药”实际上是从广州一批发市场购买,其并不知道药品的真假以及卖家是否具备销售进口药品的资质等情况。

  禅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伙同他人非法销售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药罪,面临刑事处罚。检察官提醒市民在购买进口药品时注意确认经营者资质及相关药品合法证明,确保用药安全。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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