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因病过世 继母子公堂争夺抚恤金
中新网宁德12月18日电 (陈美花)丈夫因病去世,儿子却拒绝给付继母由政府发放的抚恤金,继母遂将3名继子告上公堂。福建霞浦县法院18日披露,判决3名继子返还陈某11389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8月,孙某(霞浦县某政府退休干部)和陈某登记结婚,两人之前都有过一段婚姻,孙某和前妻生育有孙武、孙则、孙天和孙媚(均是化名)4个子女,均已成家。孙某和陈某婚后与子女分开生活,也未生育子女。
2013年8月,孙某因病过世,政府发放退休抚恤金91290元、丧葬费6510元、困难补助5580元及当月工资2763元,合计106143元。陈某和孙武履行领取手续后,陈某领取了6143元现金,其余10万元的现金支票则由孙武负责领取并保管。
在陈某与孙武等人办好孙某的丧葬事宜后,年逾六旬的陈某要求孙武兄弟给付其丈夫的抚恤金等钱款,孙武兄弟拒绝。陈某遂把孙武、孙则、孙天三兄弟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分得抚恤金份额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困难补助费5580元及孙某当月工资2763元,酌情确定属陈某个人所有;退休抚恤金91290元及丧葬费6510元属陈某及孙某4个子女按份共同共有,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51857元,余额为45943元,陈某及孙某4个子女每人拥有9189元;以上款项陈某应享有抚恤金及其它款项17532元,扣除之前已领取的6143元,3名被告应予以返还陈某11389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