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家中贩毒 一审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12月18日 13:12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屯昌一农民贩卖海洛因和冰毒共223克。海南一中院13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5月2日中午12时许,吸毒人员李某某与李某林联系购买毒品,双方约定在李某林家交易。之后,李某林在家门口处卖给李某某1小包海洛因,得款50元。2013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吸毒人员魏某某来到李某林家购买毒品。李某林卖给魏某某1小包海洛因,得款40元。随后,民警在屯城镇罗村桥附近李某林家抓获李某林,当场缴获10包海洛因等物品。
海南一中院认为,李某林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该案一审宣判后,李某林不服判决,表示将上诉。(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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