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原沙河镇镇长收受贿赂58万元受审
2013年12月18日 14:1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贿赂5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昨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滁州南谯区人大代表、沙河镇原镇长王某某受贿一案。
经查,2007年5月,承建南谯区珠龙镇珠龙村干山头一处示范点工程的王某,为得到王某某的“关照”,分4次给他送去现金2万元。2011年元旦,承建南谯区沙河镇政府办公楼工程的曾某,分6次向王某某送去现金7.8万元。2007年5月至2012年间,王某某还先后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共计人民币58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贿赂5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尚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