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准备开餐馆楼上居民不同意 或走法律程序

2013年12月18日 14:3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8点,自贡高新区学苑街西景苑社区,上百名居民来到了正在装修的餐馆前面,向餐馆老板讨说法。上月月底,夏先生从房东刘女士手中租下了二楼1260平方米的商铺,打算开一家餐馆,谁知开始装修就遭到了楼上业主的反对,让他郁闷不已。

  “上面有 220 户住户,如果开了餐馆,对我们的影响得多大呀。”住在该公寓里的钟女士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事件

  楼下准备开餐馆

  楼上居民不同意

  上月底,夏先生从房东刘女士手里租下了位于自贡市高新区汇东路的一处面积为1260平方米的商铺,准备做开餐馆之用,谁知引起了楼上居民的强烈反对。昨日早上8点左右,该楼上百居民来到了正在装修的餐馆门外,打算找该餐馆老板讨要说法。“楼上住着220户人家,1000多人,楼下开餐馆肯定会对我们产生影响。”该楼居民钟女士说。

  上午9点40分,记者在现场发现,仍有约30人在门外,房东和餐馆老板均不在场。“他们现在在搞装修,我们这边不同意。”算上这次的行动,周边居民已是第三次阻止店里进行装修了,第一次发生在12月14日(上周六)。

  进入正在装修的餐馆,钟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反对的原因。“这栋楼有一面对着马路已经很吵了,餐馆开起来后吵闹声肯定更大。”钟女士说。她还表示,餐馆中正在装修的下水管是居民用的下水管,“如果餐馆也使用这个下水管,恐怕会经常堵。”她还表示,餐馆安装空调的地方占用了消防通道。

  老板

  将和房东协商

  不成或走司法程序

  餐馆老板夏先生称,自己当初从私人老板手中租下了该商铺。“这是私人老板买下来的,业主没有权利来管,且当初租房时并没有说不能开餐馆。”夏先生有些无奈。

  夏先生称,该商铺共1260平方米,从刘女士手里租下来时每平方米租金30元,每个月租金就是3万多。从租下商铺装修到现在,已经花了100万元。“签合同前和物业说过此事,图纸在装修老板那里,没有交给物业。”夏先生表示,自己在这件事上唯一不占理的地方是没有告诉该公寓的每户业主。

  “居民不同意,我找了社区,但社区不认可,也就没有盖章。”夏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正打算和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不下去将走司法途径。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商铺的所有者刘女士,她表示该商铺是去年买下来的,并称开餐馆是做正当经营,“为什么不能开?”

  工商部门

  如系营业用房

  开餐馆为法律所允许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小区所在的西景苑社区,社区书记张云芳称,虽然2楼为商铺,但住该栋公寓的居民不同意二楼开餐馆。“16日晚上,餐馆老板给我打了电话,让社区帮他盖章,但是社区这边需要居民同意后才盖章。”据张云芳介绍,社区和居民目前见到的,只有注册餐馆的名字,并没有营业执照。

  自贡市工商局直属分局一对山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能否开餐馆,得根据房屋的性质来定。“如果是营业用房,则开餐馆是法律允许的;如果是住宅,则不能开餐馆。据我们了解,该房屋是营业用房。”该名负责人说,到工商所注册的餐馆名,可保留半年,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取得其他相关单位的手续。

  “从道德层面来讲,如果能保证在经营餐馆的时候,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的生活就不存在。”该负责人表示。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陈伯强 摄影报道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