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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村主任三罪获刑十年 其被抓后村民放炮庆祝

2013年12月18日 15:3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怀柔区庙城镇桃山村原村主任常勇涉嫌诈骗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常勇被控租用村里的土地用于诈骗,法院一审判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45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常勇不但违法建四合院以骗取24名购房者房款1100余万元,还指使手下人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被控涉嫌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三项罪名。今年7月26日,常勇及其团伙10人在二中院出庭受审。

  恩威并施

  恶棍仗势当上村主任

  10名被告人中大部分都是有前科的。32岁的常勇大专文化,16岁时就因威胁他人安全和销赃被收容教养一年半,此后又有三次因殴打他人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或判刑或劳动教养。尽管如此,他还是恩威并施,靠着自己在村里的势力当选为村主任。

  早在2005年,常勇以建农庄为名从村委会租下了66亩地,期限是20年。2009年至2011年,常勇伙同张雪松在这块土地上违法建设别墅,后二人隐瞒别墅为违法建筑待拆除等真相,虚构出售房屋是村委会组织开发的集体项目,购房者享受村民拆迁待遇等事实,冒用桃山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与24名被害人签订26份房屋买卖合同,诈骗购房款1100余万元。

  庭审现场,常勇否认了检方指控,将罪名都推给了张雪松。他说,自己从2005年到2009年租赁了村里66亩的工矿用地,建小产权四合院,并以每套30余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他以为建小产权房不违法,只是违章建筑,顶多罚点款。他为了把房屋变成大产权,找过镇里的土地局,希望将房屋合法化,并否认收到过执法部门的停工通知。他称竞选村主任后,“为了避免影响不好,就将土地转给了张雪松”。

  犯“三宗罪”

  被抓后村民放炮庆祝

  此外,常勇还涉嫌多次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指控称,2004年至2011年,常勇纠集多人当街殴打与其父有纠纷的人;威胁种大棚的村民强索钱财;酒后在歌厅追打服务员、扎伤经理;征地施工,殴打村民。

  2010年9月7日,常勇以位于桃山村的中油国门油库销售有限公司污染水源为由,指使手下驾车堵该公司大门,并雇用两三百名村民到该公司门口静坐。该公司被迫支付给桃山村委会打井费95万元。

  恶棍村主任在村里为非作歹多年,村民敢怒却不敢言,都怕自己遭到报复。常勇等人被抓后,有村民甚至点鞭炮庆祝。这也是常勇第五次被抓。

  违建被拆

  购房款1100万未追回

  据记者了解,常勇被抓后,其非法所建的别墅群“桃源居”终于被拆除,但是24名买房者的1100余万元至今未追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勇、张雪松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建设并销售居住类房屋,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常勇聚集其他几名被告人,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被告人常勇犯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45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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