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铁锤砸门闯民宅 进入逗留几分钟被拘4个月

2013年12月19日 10:00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昨天,记者从新洲区法院获悉,莽撞男子左某为斗狠,强闯民宅被判拘役4个月。

  今年7月,左某和郭某合伙经营的沙场内一辆面包车被人砸坏。郭某怀疑是与其有矛盾的李强(化名)所为,遂产生教训李强的想法。

  7月27日下午,左某、郭某带人前往新洲区凤凰镇某湾李强家附近踩点。当晚8点多钟,他们请来十多名男青年,持大铁锤、砍刀乘坐一辆面包车赶来。随后,用大铁锤强行将李强家院子门砸开后进入,逗留了几分钟后离开。

  公民住宅,是与生存权直接有关的私人领地,正如国外一位哲学家所说:“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影响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左某只为斗狠,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拘役4个月。(记者 高 星 通讯员 辛珐)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