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遇奇葩驾驶员 开车20年不会使用近光灯(图)
开了20年的车,还不知道怎样用近光灯。昨晚,仓山警方在洪湾路查处远光灯违法时遇到奇葩驾驶员,民警哭笑不得。
昨晚7时30分,仓山交巡警大队在浦上大道/洪湾中路路口开展违法使用远光灯交通整治行动。民警先拦下一辆开着远光灯、车牌号为“闽A31258”的中型货车,当民警告知驾驶员吴某违反远光灯使用规定时,他还莫名其妙,民警要求他将远光灯调为近光灯,他竟然不知道怎么调。吴某告诉记者,他拿的是B2证,一直在开货车,有20年驾龄了。记者问他为什么不知道远光灯使用规定,他说自己平常都在郊区开车,开远光灯习惯了,要不是被查,他还不知道这样是错的。
随后,一辆灯光刺眼的小车被民警拦下。民警发现,这辆车牌号为“闽AMS136”的车辆车灯改装成了氙气灯。民警当场要求司机进行拆卸。
在随后的10分钟内,警方查处了8辆乱开远光灯的车辆。
当晚仅1小时,仓山警方就查处了33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违法者分别被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
仓山警方提示,警方将对以下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罚款100元、扣1分: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使用远光灯或在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自行安装影响安全的灯光设置(强光灯),影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在市区道路路灯照明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
此外,车辆遇以下情况应立即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对面有车开来;离前面同方向的车距离较近;路上已经有足够的照明度;进入交通繁忙的市区道路。(本报记者陈海东通讯员赵永龙/文 本报首席记者陈建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