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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别人勾引前夫 悍妇持刀追砍“情敌”

2013年12月19日 13:2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与前夫的婚姻走到尽头,竟迁怒别人破坏自己的家庭,于是怀揣菜刀从几百公里外来到宿城,追砍“情敌”实施报复。日前,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

  李某与王某、胡某均为界首市无业人员,三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2006年5月,李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2007年8月,儿子的出生给两人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然而好景不长,婚后第三年,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关系越走越远。2009年11月,两人自愿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由李某抚养。今年7月份的一天,李某得知前夫王某与胡某一起在宿城做生意,遂怀疑胡某勾引前夫,破坏了她的家庭,于是伺机实施报复。当月16日早上,她怀揣一把菜刀从界首乘车来到宿州市开发区一农贸市场,下午4时许,李某找到了正在该处做生意的胡某。话不投机两人发生了争吵,争吵中李某持菜刀向胡某身上连砍几刀,后被市场保安人员拉开。李某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胡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案发后,李某与胡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李某一次性赔偿胡某经济损失3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因怀疑其离婚与胡某有关,继而持刀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并已赔偿了胡某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皖北晨刊 夏长征)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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