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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用空签名造假案败露 法院对其罚款一万元

2013年12月19日 13:4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本应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却借办案之机,骗取当事人空白纸上签名,伪造成欠条和委托代理书,炮制出了一起虚假借款案。昨天上午,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律师邓某被法院处以1万元罚款。

  欠款案存众多疑点

  今年10月8日,门头沟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吴某称,其于2010年借给王某房屋翻修款15万元。王某答应在今年8月底先还1万元,年底前还清。吴某称王某未履行协议,故起诉要求法院判定王某立即给付1万元,并出具了王某手书的欠条。

  案件受理之初,主审法官通知原被告来院谈话,“被告”王某只是由其代理律师邓某出面告知,“无能力还款,也不同意调解。”

  法官感到很奇怪,15万欠款目前只需还款1万元,普通家庭也应有偿还能力。而“被告”更表现得极其“强硬”,没钱还不同意调解。另外,原被告双方送达地址确认书地址一致。

  “被告”称不知欠款

  基于以上种种疑点,又向邓某律师送达了一张谈话传票,并要求王某本人来院谈话。王某称,他根本不认识“原告”吴某,双方也从未发生过债务,欠条一事则更不知情,而且也没有委托过邓某律师代理此案,委托书签字也不是本人所签。

  王某说,邓某律师正为他代理一起房产纠纷案,自己曾被要求在多张空白A4纸右下角签字,律师称这些都是授权委托书,提前签字是为了方便。

  王某说,他给邓某律师打电话询问,被告知这是为王某的房产纠纷案“做点事”是为了自己好,不让过问,都听他的。

  律师承认伪造案件

  法官通过与律师邓某的助理隆某谈话得知,隆某在邓某的授意下,要求吴某去法院立案,并告知吴某立案的材料和流程等。

  11月11日,承办法官与邓某进行了谈话。邓某律师承认了其伪造借条,进行虚假诉讼的事实。邓某律师说,自己曾授意助理隆某找到吴某,持他伪造的欠条,以虚构的借贷关系到法院立案起诉王某。欠条中“王某”的名字都是邓某比照之前王某的签字描写的。

  ■处理

  法院处罚当事律师一万元

  昨天,门头沟法院对律师邓某作出《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邓某作为职业律师,伪造重要证据,虚构案情,实施虚假诉讼行为,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决定对邓某罚款一万元。据了解,法院还将向邓某所在律所、区县司法局及律协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部门加强管理。

  另外,法院还当庭对邓某进行了训诫,邓某也承认造假。

  律协称将按行业规范处分

  北京律协宣传联络部主任杨孟涛表示,目前律协尚未了解此事,待法院方面的详细案情反馈到律协,律协将对案件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将按照行业规范中的纪律处分规则对该律师进行查处。

  ■说法

  造假律师辩称当事人知情

  昨天,记者试图追问他为何这样做,邓某未予回答匆匆离去。

  但是在邓某手书的检讨信中,他辩解称,其代理王某等另一起纠纷案判决中,未涉及具体份额。为了帮王某争取更多利益,在征得王某同意后,才炮制了这起假欠款案。

  邓某在信中表示,作为一名律师,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没有依据事实和法律办事。和当事人合伙欺骗法官,实为不该,当初也是一时冲动,只是一心想把每个案子都搞好,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着想,但却没有能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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