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肥东县环保局原局长受贿7.5万获刑

2013年12月31日 11:2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韩某曾在肥东县环保局长的位子上干了三年多。其间,他利用环保项目审批等职务便利,先后为6家企业大开方便之门,非法收受7.5万元。昨日记者获悉,韩某犯受贿罪被判刑。

  2010年8月,韩某担任肥东县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5月,韩某核批了肥东县一家养殖公司申请的环保项目专项资金160万元。今年3月的一天,为表达谢意,该公司负责人吴某某在韩某的办公楼下送给他现金1万元。类似的受贿经历,韩某共经历了6次。经查,2011年至2013年3月,韩某利用负责环保项目审批及环保专项资金审核、拨付等职务之便,先后为6家企业提供便利。作为回报,6家企业先后送给韩某7.5万元好处费。

  案发后,韩某主动退还赃款7.5万元。该案由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其积极退赃、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5万元。(《安徽商报》通讯员 郭剑、记者 李进)

【编辑:张培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