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 持刀砍伤“情敌”
2014年01月03日 14:0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男子吴某趁黑埋伏“情敌”赵某回家必经之路,持菜刀将赵某砍伤。近日,金寨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6月16日23时许,在赵某家附近的通村水泥路上,吴某持菜刀将赵某头部、手部、腿部、脚等多处砍伤,将赵某驾驶的面包车车窗玻璃砍破。经鉴定,赵某被锐器致额面部单个创口长6.5cm、左侧上、下肢创口累计长28.3cm,其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吴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九万元,获得赵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持刀将他人砍至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吴某有自首情节,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龚俊)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