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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钱买保健品 后认为是传销拒还钱

2014年01月06日 08:5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王明和张辉都已退休在家,去年2月份,有人向他们介绍投资某保健品的项目,承诺只要投资3.2万元,就有丰厚回报。两人动心了,但当时张辉身上钱不够,就跟王明借了3万元。事后拒绝归还,因为他发现所谓的投资很像非法传销。王明将其起诉到法院,最终六合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王明和张辉,一个是退休工人,一个是退休医生,两人本来素昧平生,却因一场“投资”发生了纠纷。去年2月份,李强自称某保健品的推销员,并且热情地向王明介绍投资3.2万元,就可以享受该公司钻石卡会员待遇,不仅可以拿到3.2万元的保健品,公司还组织旅游,还可以在一年后返利4万元。王明一听,便心动了。后来李强又以相同的理由拉张辉加入,但张辉手上只有2000元钱。

  李强知道王明手上现金多,便说动王明先借3万元。眼看大家以后都是“同事”,王明就同意帮张辉先垫这3万元钱。王明直接把投资款打入了李强提供的公司账户。张辉给王明写了一份借条。

  张辉领到了据说价值3.2万元的保健品,之前承诺的旅游却没有了,而且返利也微乎其微。他感觉自己被骗了,多次找到李强要退出组织,并把自己拿到的保健品都退给了李强。可是李强拒绝。于此同时,王明也急了。他发现一年多下来了,出去的投资款并没有预料中返利4万元,只是返利4000元。帮张辉垫的3万元,要了很多次也没结果。于是王明将张辉起诉至六合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3万元。

  六合法院审理认为,张辉坚称这笔钱是传销形成的债务,但王明并非该保健品公司合伙人,也没有因垫资获利。而且王明为张辉垫资后,后者也收到了产品及每月的返利钱。法院认定,两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合法的,判处张辉返回3万元及约定利息。至于李强的行为是否为非法集资行为,法院认为张辉可另行主张。(涉案人物系化名)(通讯员 王菲 记者 陈婧)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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