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狗咬小狗 邻居为此大打出手最终闹上法庭

2014年01月06日 09:03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养狗的人爱狗,无可厚非,但为了护狗,搞得拳脚相加对簿公堂,就有点过了。

  日前,嘉兴南湖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狗打架引发的诉讼,两位遛狗老人成了原被告。

  老蒋和老刘都已年过六旬,在嘉兴某小区住楼上楼下,都有遛狗习惯。

  去年6月5日早晨,老蒋遛狗回家,正好碰上老刘也出门遛狗。

  两位老人点头打了声招呼,谁知两条狗之间不太友好,老蒋家的狗大点,冲着老刘家小狗扑上去就咬。

  眼见自家小狗被咬,老刘一心急,上前用脚去踢老蒋家的狗。这回老蒋不乐意了,两人起了争执,几句不合,扭打成一团,老蒋被老刘压在身下……

  老蒋回家后,觉得脚趾有点痛,去医院一检查,脚趾骨折了,随即向派出所报了案。

  老蒋瘸着脚去医院看病,还静养了一段时间。

  此后,两家人形同陌路。

  老蒋咽不下这口闷气。去年9月,老蒋请了律师,一纸诉状将老刘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13583元。

  去年10月,南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苦口婆心做了两次调解工作,但双方谁也不肯让步。

  日前,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由老刘赔偿老蒋损失的70%,合计2508元。(本报通讯员 铭申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