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问路为名将女童骗上面包车实施猥亵被起诉
2014年01月06日 10:0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高某是合肥市瑶海区人,在去年10月份开车行至金寨县梅山镇将一女童带至车上进行猥亵,最终于2013年11月14日经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4年1月3日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查查明,2013年10月24日18时左右,高某驾驶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行驶至金寨县梅山镇梅山湖路时,以问路、指路为由将正在梅山湖路步行放学回家的女童夏某带上车,后将车驶至梅山镇金刚台路东段中部时,高某停车将车门锁上,对夏某进行了猥亵行为。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高某明知被害人夏某不满十四周岁而对其实施猥亵,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高某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之间进行量刑。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余晓玉)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