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勒索案犯“潜伏”15年终落网 称没勇气自首
中新网温州1月6日电 (记者 张茵 实习生 朱春燕 通讯员 叶其念)浙江温州市苍南县的吴某25岁时因绑架了一名小学生,离家踏上逃亡路,在广州“潜伏”15年。当他在广州被苍南警方抓获时,年逾四十的吴某长叹道:“我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只是没勇气自首”。1月6日上午,吴某被警方从广州押回苍南。
1999年4月10日上午,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陈某报案,称其在上小学的儿子被绑架。犯罪嫌疑人打电话恐吓称:“快准备30万,否则就撕票”。
接警后,苍南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于当晚抓获了朱某、洪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顺藤摸瓜,成功解救出被绑架的学生。而另一犯罪嫌疑人吴某逃往外地。多年来,民警换了好几拨,但从来没放弃过对他的抓捕。
整整十五年,警方的多次抓捕均未果。
2013年12月中旬,辖区民警在排摸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称吴某可能化名并活动在广东省。闻讯后,苍南县灵溪中心派出所领导当即组织干警围绕该线索展开工作,多方查证研判,并初步判断其藏匿于广东省广州市。
灵溪中心派出所成立了追捕组,于2013年12月28日前往广东省广州市缉拿嫌疑人吴某。
追捕组到达广州市后,根据前期工作获得的线索,立即来到白云区某大厦进行摸排。经两天的工作,民警终于查找到一位经常出入此地,40来岁,操浙江口音的男子“江为金”的踪迹,并锁定其就是民警要找的吴某。
2014年1月1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该大厦“遇”到了吴某。民警用苍南方言喊了一声“吴某宣”,该男子回头本能“嗯”了一声。确认后,民警当即上前将其抓获。
面对家乡来的民警,吴某长叹“我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只是一直没勇气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初步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实及逃亡生涯路。
1999年案件发生后,吴某当即逃到广东,并在广州市购买了假身份证。从那时开始,他就改名对外声称自己叫“江为金”。2000年初,他与一浙江到广州务工的女子结识并同居,当年生了一个男孩,此后他做起了保健品的生意。
吴某这一躲就是15年,这期间,他一直不敢和苍南的家人联系。15年来,吴某几次想过要投案自首,但始终没有勇气,也一直下不了决心。最终苍南警方还是远赴千里将他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警方依法羁押,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