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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最大家族贩毒案宣判 多名被告人被判重刑

2014年01月08日 10:22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贩卖、运输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家族贩毒案件宣判:11名被告人中4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期间,马少斌从四川毒贩李斌、肖运伟处购买大量甲基苯丙胺(冰毒)运回包头市,并指使女友韩婷婷、儿子马志远、弟弟马林等人对毒品进行销售。随着生意越做越大,逐步形成了以马少斌为核心的贩毒集团。

  为了扩大生意,马少斌找来了合伙人瞿峰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同时,马少斌将毒品作为利息提供给瞿峰销售,为了换取资金,瞿峰将毒品卖给了李昱、张晶晶等人。

  短短十个月,马少斌贩毒集团贩卖、运输冰毒数量多达8000余克。其中,仅2011年4月,马少斌就从李斌处购买毒品多达3000余克。

  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决马少斌、肖运伟、李斌、瞿峰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马志远、韩婷婷无期徒刑,马林等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十五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 贺永刚 高顺华)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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