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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10个镇区试水购买法律服务

2014年01月08日 13: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山成为首个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城市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司法局获悉,中山被确定为全国首个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试点城市。为推进《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落实,市司法局于日前专门召集全市律师界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要求代表委员积极向社会各界推介公共法律服务。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在镇区开设律师所,建设市、镇、村(居)三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逐步实现“镇镇有律师所、公证办证点”这一目标。

  据悉,去年12月26日,中山通过了《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年规划(2013-2017)》、《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在实施规划的5年里,中山将通过设立法律服务站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政府主导、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目前,中山已有338名律师与279个村居建立驻点挂钩关系。全市24个镇区中,2013年已有10个镇区政府试水购买法律服务。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丘源源、林文清、罗勉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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