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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丈夫”酗酒后因争执杀妻 一审被判15年

2014年01月08日 16:0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赚钱养家、做饭、洗衣服,51岁的赵宝军把自己描述为模范丈夫。然而,一次酒后争吵,让赵宝军后悔莫及,他当时持刀猛扎妻子致死,自己也试图自杀。今天上午,赵宝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发前,赵宝军是个保安,人挺老实,平常很少和人争吵。其妻李某性格随和,不爱说话。据悉,赵宝军有酒精依赖综合征,每顿饭都要喝酒,且喝完酒就爱发脾气,夫妻俩也会拌嘴。其子女介绍说,父母平时感情不错,偶尔拌嘴,但从未动过手。

  检方指控称,2013年1月29日中午,赵宝军酒后与妻子李某发生口角,随手拿起身边的尖刀猛刺李某胸口,李某被刺后跑出家门,后死于失血性休克。而赵宝军亦在家中划破自己左手腕并自刺胸口,企图自杀,但被及时送医救治,自杀未遂。在病房中,赵宝军也几欲自杀。在今天的宣判中,赵宝军依然身穿病号服,鉴于他的身体状况,法官允许他坐着听判。

  回忆起与妻子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赵宝军很是后悔。谈到自己对家庭生活的付出,赵宝军觉得很委屈。他表示,平时自己做饭、洗衣服,而且赚的钱也全用来养家了。不过,随着年龄的增大和巨大的生活压力,赵宝军喜欢喝酒浇愁,与家人的交流却越来越少。赵宝军回忆说,案发的原因就是他向妻子要钱。妻子不给,指责他老是花钱喝酒。

  据悉,被害人李某的母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赵宝军赔偿赡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20万元。后经调解,赵宝军的儿女代为赔偿万元,李某的母亲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起诉。

  三中院审理后认为,鉴于赵宝军能如实供述罪行,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对其从轻处罚。(记者杨昌平)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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