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信诈骗收罗银行卡的三不法分子获刑
中新网上海1月9日电 (陈静李鸿光)面对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有人竟盯上了各类银行卡作为牟利的对象。上海静安区法院9日披露,该院对一起专门在互联网上,组织他人用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作有偿收购再加价提供给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从中获利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判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雷、高杰及宋刚(均系化名)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6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各1万元。
据悉,高雷、高杰及宋刚均系外来无业80后、90后的人员,他们经常出没于申城一些电脑游戏房通宵达旦玩游戏。从2013年3月起,高雷伙同高杰、宋刚在互联网上获悉有人需要大量收购银行卡的信息,便组织多人用本人身份证向银行办理银行卡,由高雷等人作低价收购,再加价转售给专门收卡的犯罪人从中获利。他们三人也作了内部分工,由高雷在网上负责寻找买家,高杰和宋刚则负责寻找愿意办卡无业人员办卡,在低价收购获得了银行卡后,再按照高雷的指示寄送银行卡卖给用于诈骗的犯罪分子,统一由高雷以高杰、宋刚办卡数量,支付给他俩相应报酬。
2013年5月下旬,宋刚在犯罪过程中因形迹可疑被上海警方抓获,到案后宋刚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配合警方抓获了躲藏的高杰,警方在高杰处缴获未出售的银行卡50张;而自知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的高雷,也于当年6月2日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高雷等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巨大,该行为已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遂依据三名罪犯的各自犯罪事实及认罪态度作出了有罪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