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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父母欲捐女儿角膜电话打不通 起诉红会索赔1元(2)

2014年01月10日 08:1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医院说错过提取时间

  2013年12月16日凌晨2时,晓萱呼吸、心跳停止,但没想到的是,捐献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波折。

  何秋说,在女儿离世后,他第一时间就要求四会市人民医院赶紧与广东省红十字会及有关医疗机构联系,四会市人民医院表示已打电话给广州相关机构,但电话都没接通,联系不到医院派人摘取眼角膜。“到了早上8时多,又告诉我们说晓萱死亡已超过6个小时,已经超过提取角膜的最佳时间,所以女儿的眼角膜取出来也没有用了。”

  何秋说,在女儿弥留之际,他们早就写了捐献声明并填写了捐献表格。广东省红十字会、肇庆市红十字会、四会市红十字会和四会市人民医院和广州有关医疗机构都早已知道了其捐献愿望。“这些机构为什么就不能有预案,不管女儿在什么时间死亡,都能保证有医疗机构及时过来摘取眼角膜呢?”

  起诉三级红十字会

  请求精神赔偿1元

  法院称“缺少被告主体资料”暂未受理

  “两片眼角膜就能使两只失明的眼睛复明,难道现在捐献的眼角膜多得用不完了吗?”对于眼前这一切,何秋和妻子很不理解。经过反复思量,何秋一家人决定将三级红十字会和相关单位告上法庭。

  “希望起诉能促使红十字会和医疗机构积极作为,只有这样,众多需要器官移植的人才能及时得到越来越多的好心人的器官捐助。”何秋说。

  记者在何秋夫妇展示的“起诉状”上看到,他们的诉讼请求是:请求五被告连带赔偿两原告未能实现捐献女儿眼角膜帮助他人重现光明心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请求三级红十字医疗机构将器官捐献的值班电话、捐献流程、工作要求等公布在广东省内报纸上,方便市民捐献,接受群众监督。

  何秋说,他希望红十字医疗机构的器官捐献专用值班电话24小时能有人值守,就像110一样随时待命。

  昨日下午2时许,何秋夫妇来到天河区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法官看了材料后表示“缺少被告主体资料”,当事人追问如补交了材料之后能否立案,该法官说“到时再研究”。

  省红十字会:追问原因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广东省红十字会。相关人员表示,此事件涉及医疗纠纷,所以家属刚开始提出的捐献心、肺、肾脏器官的意愿无法实现,女童死因需要解剖来鉴定,一旦捐献了这些器官就会影响医学解剖,考虑到这些因素,经过专家评估,所以没有接受家属提出的捐献女童心、肺、肾脏器官的意愿。

  对于可以捐献的眼角膜最终捐献未果的情况,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省红十字会、四会市人民医院和角膜摘取医院即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之间沟通出现了问题,具体哪个环节目前无法确定。红十字会不是医院,不能自己去提取眼角膜。红十字会角膜捐献中心设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角膜捐献热线也设在此医院。“为什么没有打通电话,遇到哪些问题,具体原因我们还要追问。如果红十字会方面的确有责任,我们也不回避。”

  对于家属建议捐献电话能否有人24小时值守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角膜捐献热线不设在红十字会,能否如此操作,不是红十字会单方面决定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此事可以唤起社会对器官捐助的关注,共同促进器官捐献程序完善、流程规范。

  数字:

  广东每年400例手术需角膜

  收到自愿捐献角膜仅100份

  据2012年6月份公开报道,广东省眼库主任、省红十字角膜捐献中心主任黄挺曾介绍,省眼库每年收到自愿捐献的眼角膜只有100份,每年400多例手术所需的角膜,大部分是通过其他途径、从其他地方找来的。

  据他介绍,角膜捐献不限于重症患者或脑干死亡者,死亡未超过24小时者均可捐献(热天最好6~8小时内)。省红十字角膜捐献中心成立后,角膜捐献热线随即开通,有意捐献的志愿者及亲属可拨打电话87330000;同时也接受广大志愿者身后捐献角膜登记。记者 肖桂来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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