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上学路上遇车祸当场身亡 肇事车逃逸
【线索】1月15日上午,开封县杜良乡招讨营村村民薛志强来到晚报热线值班室反映:“俺16岁的女儿薛小青早上从家里去杜良乡回民中学上早自习,在220国道上快到学校门口时遭遇车祸,当场身亡。事情发生后,虽然学校老师第一时间报警,但肇事车已经逃逸。案发7天了,案件一直没有眉目,相关部门也没有给个说法。”
【核实】当日9时30分,大雾弥漫。记者赶到杜良乡回民中学,见到了薛志强。
薛志强带着记者从校门口往东行走100米,在220国道路北非机动车道上看到一摊陈旧的血迹。他沉痛地告诉记者:“这就是出事地点。1月9日5点,俺女儿与她的同学小萍、小月结伴从招讨营村出发,快要到学校门口的时候,从东边驶过来一辆大货车,直接从小青身上碾过去了。后来我来到出事地点,被老师、乡亲拦住,不让我看孩子惨不忍睹的尸体……这次车祸除了俺女儿当场死亡以外,同伴小萍腿部受伤,现在还在家养伤。”
“根据小萍、小月描述,肇事车是一辆大货车,车头是蓝色,后车厢是红色。估计这辆车是从兰考方向开过来,可能途经开封市区。一路上那么多监控摄像头,竟然没有拍到肇事车的车号。事后,我们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河南省教育厅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安排早晚自习,但是该校仍然安排早晚自习,因此孩子在5点之前就要起床。此时,天还很黑,孩子出事与学校违规安排早自习有一定的关系。”
记者回到杜良乡回民中学,见到了一名副校长。他告诉记者:“学校安排早晚自习,是全乡统一规定的。”记者随即联系了校长支玉亭,支玉亭说:“过去学校门前有‘车辆慢行’的标志,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没有了。关于学校安排早晚自习的情况,我们没有违规,因为学校没有强迫走读生来上早晚自习,是他们自觉自愿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这两三年,学校都安排学生上早晚自习,包括走读生。假如学生不上早晚自习,学校发现一次罚款5元。”他拿出学生的作息表让记者看,“你看,学校的早起规定时间是5点20分,早读时间是5点40分,省教育厅明文规定,学生早读的时间不能超过7点。可学校老师和学生天不明就要起床到校。薛小青同学出事后,学校才布置走读生早自习可以自觉自愿,现在走读生早晨都不来上早自习了。”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开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见到了办案民警张俊亚。张俊亚说:“车祸发生后,我们从兰考县城沿路往西,调取了开封县与兰考县交界的地方、黄河桥、火电厂等处多个监控录像,但由于天太黑,大多数监控录像看不清肇事车的牌照。对此事,大队领导也很重视,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希望好心路人提供线索,联系电话:13837871235。 汴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