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一矿业高管受贿被判刑
中新网龙岩1月26日电 (陈立烽 吴振彪 赖美恋)福建省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继原董事长陈跃升去年11月被判刑后,该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陈宁青也因受贿于日前被判刑。
据福建省连城县法院26日透露,被告人陈宁青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6000元。
2003年至2012年,被告人陈宁青在担任福建省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期间,为北京中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康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在承揽马坑矿业相关业务或销售产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相应支持与关照,帮助上述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陈勤、朱善文、张贵波等人经手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0323.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宁青受国有独资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派担任马坑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60323.3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陈宁青有自首情节,退清赃款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据悉,龙岩市是福建省矿产大户,在已探知的64种矿物中,金、铜、铁、煤、高岭土等16种矿产储量居福建省首位。其中,马坑铁矿是国内著名的特大型磁铁矿床之一,名列华东第一大铁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