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长春市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265件
2014年01月27日 11:01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1月24日下午,长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系统部署全年工作。
2013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努力提升司法公正公信。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6265件,审(执)结80488件。长春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377件,审(执)结12194件。审理3·04盗车杀婴案、中学生砍手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
坚持疑罪从无,防范冤假错案,全市法院对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5名被告人部分起诉罪名依法不予认定,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
围绕建设幸福长春目标,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3条意见,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专项治理,主动对接服务行会商会,成立商事案件调解中心。
推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改革,建立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双向评查四类机制,设立办不成错案和办不起错案两道防线,长春中院上诉率同比下降32.8%,被省高院发改案件量同比减少32%。实施“五个一批”结案方式,推进两级法院一体攻坚,长春中院新判案件信访发生量同比下降46.7%。
长春法官的优秀代表翟树全同志被中组部、中宣部评为“最美基层干部”。(记者 张席贵 通讯员 刘玉华 张玉卓)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