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省纪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不准以案谋私

2014年02月08日 09:46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省纪委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规范》强调,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规范》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六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一、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表率。带头认真维护党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二、做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表率。带头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准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推诿扯皮。三、做秉公执纪、刚正不阿的表率。带头坚持原则,坚决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四、做业务精通、敬业爱岗的表率。带头履职尽责,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五、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表率。带头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不准有违纪违规行为。六、做品行端正、情趣健康的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品德。不准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记者方言)

【编辑:李欢】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