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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72人在“禁燃区”偷放烟花被罚

2014年02月10日 10:37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还加重雾霾,但还是有人忍不住要放。这个春节,义乌共有72名市民因违反“禁燃”规定被处罚。

  何麻车的万某在家门口燃放了两个春雷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义乌市北苑街道何麻车二区的万某知道小区属于“禁燃区”。腊月廿九,听见外面有人放,她也就跟着拿了几个春雷炮在家门口燃放,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同一天,柳青村民杨某夫妻到北苑街道杨街村岳父家,拿出4个春雷炮在岳父家刚建成的新房前燃放,被巡逻的民警当场查获。

  杨某也知道杨街村是“禁燃区”,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是,他却存在侥幸心理,“按照风俗,都是要放一点的,再说我也燃放得不多。”

  年初八(2月7日)上午,义乌稠江派出所民警在江滨西路巡逻时,一鱼庄饭店门口正在燃放“开门红”。

  鱼庄老板姓楼,义乌城西街道桥头村人。当天一早,他在村里花76元钱买了两枚“开门红”,带到鱼庄燃放“讨个吉利”。结果,楼某因此被罚了500元。

  长假之后,义乌将进入开业高峰期,尤其是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前后。义乌警方表示,他们将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并加重对违反“双禁”的个人或单位的处罚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为讨吉利而“触霉头”。(本报通讯员 陈正明 本报记者 龚望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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