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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批示要求广东法院按总书记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014年02月20日 13:39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等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胡春华要求广东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按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把法院各项工作做好。马兴瑞要求广东法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坚持公正司法,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为了更好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传达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孟建柱同志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会议明确,要把学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领会实质、把握精髓。会议决定将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贯彻意见下发到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确保传达到每一位干警,落实到司法实践工作中。

  目前,广东高院已制定下发了《关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发挥好司法审判职能,稳妥处理相关纠纷,积极化解矛盾,依法保障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及全面深化改革、扩大改革成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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