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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赶吃年夜饭 倒车时轧死4岁男童被判缓刑

2014年02月20日 14:19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因赶往父母家吃年夜饭,司机陈晓倒车时不幸撞倒一名4岁男童并将其轧死。近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晓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大年三十傍晚,陈晓准备开车去父母家吃年夜饭。发动轿车前,陈晓没有仔细查看周围情况,以确认车身周围是否有人。倒车途中,陈晓突然听到轰隆声响,赶忙停车查看,发现邻居家4岁男孩躺在车轮旁一动不动。

  陈晓遂将男孩送至医院抢救并报警,小孩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多方调解,陈晓及保险公司共支付受害人近亲属赔偿款57万余元,对方也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晓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重大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采纳。

  法院同时认为,陈晓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依法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陈晓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晓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因交通事故致幼童伤残、死亡的惨剧近年来屡屡发生。幼童因身高不足,且好奇心较重,不易被行车途中的司机发现,稍有疏忽易致事故发生。因此,司机应在行车途中多注意周围路况及行车环境,监护人也应投入更多精力照顾幼童,不要让其在机动车附近独自玩耍,以防惨剧的发生。(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江永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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