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流窜海口抢劫贩毒 持刀拒捕威胁民警
2014年02月21日 13:4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记者从龙华区法院获悉,临高一男子罗某某流窜海口抢劫财物、贩卖毒品,并在抢劫财物后为拒捕用凶器威胁民警。龙华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2年6月7日凌晨5时许,罗某某伙同秦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坡巷路金丰宾馆门前,恰逢郭某某骑自行车背着一个挎包。罗某某、秦某某便跟了上去。秦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割断郭某某的挎包,并将该挎包抢走。得手后,两人便骑车向南海大道方向逃窜。罗某某、秦某某被民警发现并追赶后,驾驶摩托车拒捕并用尖刀阻止民警堵截,待民警追赶至龙昆南路海德路路口对面转弯处时,二人因转弯过急撞到花坛摔倒被民警抓获。
2013年6月17日19时30分许,罗某某在海口龙华区头铺村第九条小巷将一包毒品贩卖给购毒人员王某某后被民警抓获。2013年9月12日21时10分左右,罗某某和购毒人员陈某某在约定的海口市保税区金盘头铺村村口处碰面。罗某某将一小包毒品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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