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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两成中国家庭存在家暴 最高法发布十起案例

2014年02月27日 19: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 欧阳开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发布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10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孙军工表示,通过案例推广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力争在年内出台办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规范性文件。

  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据,中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

  孙军工表示,基于家庭暴力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高人民法院从2008年6月开始启动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工作。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合议庭或安排专人独任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案件,实现审理组织专门化。

  孙军工介绍,中国司法干预家庭暴力试点工作开展5年以来,试点法院依法共发出人身安全裁定逾500份,加大了人身安全保护力度。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家庭暴力隐蔽性的特点和规律,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部分试点法院的家庭暴力司法认定率从普遍低于8%上升到29%以上。

  此外,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重坚持性别平等的基本理念,不支持加害方直接抚养子女,对于家暴施暴被告人尽可能同时适用刑事禁止令,以避免和减少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最高法院同日公布10起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其中涵盖“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儿童虐待”、“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子女虐待老人”、“威胁作为一种家庭暴力手段的司法认定”、“长期实施家暴并杀人获死刑”等方面。

  孙军工说,及时发布涉家庭暴力指导性案例是为推广审判经验,最高法院将在年内出台办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规范性文件。下一步,试点法院还将联系当地检察院、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统筹联动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佑海表示,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推行以来,家暴的概念得以界定,解决了困扰法官们的难题。目前涉家庭暴力已被纳入司法改革,他们将集结大量案例,推进家庭暴力立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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