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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逃扶养责任 遗弃病重妻子致其死亡

2014年03月07日 10:25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男子为逃避扶养责任,遗弃病重的妻子,致其死亡,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遗弃罪案件。

  2008年被告人卿某某与被害人李某结婚并育有一女。因李某患有精神疾病,精神失常时会殴打同住的卿母和女儿,卿某某于2013年5月的一天将母亲和女儿带至广东打工,将李某留在老家。同年8月13日,得知李某病危消息的卿某赶回家。到家后,卿某某见李某病重且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继续抚养被害人将加重家庭负担,遂决定将被害人遗弃。当日下午16时许,卿某租了一辆出租车带被害人李某至零陵区某公交车停靠点处,将李某背下车放在人行道后离开,致使被害人李某在次日早上死亡。经鉴定:被害人李某因疾病在高温、饥饿等因素诱发下猝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卿某某对患病的妻子李某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并将其遗弃于人行道上,致使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被告人卿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通过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家属并得到了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双牌县司法局建议对被告人卿某实行社区矫正,对其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卿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通讯员 杜诗娟)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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