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柳州交警夜查酒驾 驾校教练酒后开车以身试法

2014年03月10日 1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西柳州交警夜查酒驾驾校教练酒后开车以身试法
    3月9日晚,交警在柳州市查酒驾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教练车的驾校教练员。 刘华 摄

  中新网柳州3月10日电(吴漩漩 刘华)广西柳州交警部门10日通报,该市交警3月9日晚在路面执勤查酒驾时,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教练车的驾校教练员,这位本该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的老师,将面临罚款和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3月9日晚,柳州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在该市燎原路与白云路交叉路口,对过往的车辆开展酒驾、毒驾的检查。当晚22时许,一辆车身印着教练车字样的绿色皮卡车,行驶至交警检查的路口时,车辆行驶的速度突然变慢,并意图左右变更车道。

  警觉的执勤民警立即将车拦截下来,当驾驶人一摇开车窗,就从驾驶室里传出浓浓的酒气。执勤民警即将该名驾驶人请下车做酒精测试,测试的结果为42.0mg/100ml,驾驶人孔某承认自己喝酒开车。

  孔某声称自己是柳州市弘鑫驾校的教练,平时都不喝酒的,当天朋友聚会喝了几杯啤酒。孔某称,自己身为教练平时常教导学员喝酒以后千万不要开车,然而自己却一时糊涂酒后驾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部门扣留了孔某所驾驶的车辆、驾驶证,孔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把孔某酒驾行为抄告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弘鑫驾校,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孔某所持有的B2驾驶证,将面临降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将依据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