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借来高利贷 朋友失踪后男子挪用公款还债
2014年03月17日 11:20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朋友急用钱找他帮忙,他替朋友借来高利贷,谁承想好朋友不翼而飞,他竟又挪用公款去还债。
2007年,朱某向好友杨某借款25万元,杨某便以自己的名义找人为朱某借了高利贷。然而,到了约定还款期限的时候,朱某却失去了联系,杨某只能东拼西凑借钱去还高利贷。从2008年年底到2013年9月,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数次挪用单位的公款。
2013年9月,银川市纪委发现了杨某挪用公款的事情,并将案件交由银川市上前城检察院立案侦查,面对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杨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还了挪用的公款。“虽然杨某主动退还了挪用的公款,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检察官王立军介绍。
2014年年初,银川市上前城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挪用公款一案向法院提起了公诉。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记者 蒋宏宁 通讯员 郑宁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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