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炒金逾41亿 被判刑3年罚款10万元
2014年03月20日 15:40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3月18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了解到,被告人严某因非法经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1年8月至12月,严某等人招聘业务员开展业务,由业务员采用随机拨打电话或网上聊天等方式招揽客户,介绍及代理客户通过交易所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保证金100倍数额内的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
严某先后让一百多客户将共计638万多元的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作为交易所需保证金。通过交易所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无实物黄金期货交易,成交金额计41亿多元,严某伙同黄某非法获得佣金100多万元,其中,严某非法获利约5万余元。(张颖 王鹏 本报记者 李后祥)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