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拆迁办主任致国家损失3800万 涉玩忽职守罪受审

2014年03月20日 22: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柳州3月20日电 (兰钰烨)原广西柳江县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覃浪山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3800多万元,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日公开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查明,现年39岁的覃浪山,案发前系柳州市柳江县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兼任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09年至2012年,覃浪山在担任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验工计价组组长及土地房屋征收组副组长。

  公诉机关称,覃浪山在负责柳江县第二、三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对被拆迁企业柳州市汇利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材料审核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该公司土地性质存在重大疑问情况下仍在该公司的征地拆迁补偿核定表上签字通过复审,将该公司两万多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按住宅用地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致使国家多补偿给该公司土地补偿款人民币共计人民币3886.5万余元。

  法庭上,覃浪山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可,辩称其不是该征地项目具体的审核员,而是审核人之一,工作上的失误不是一人造成的,请求法院从轻对他处罚。其辩护律师则认为覃浪山已经履行了工作职责,不存在严重失职的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覃浪山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已审结完毕,将择日宣判。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