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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讨要一万元欠债遭拒 男子相助捅死人被判死缓

2014年03月21日 09:15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夏天的一个凌晨,在南京建邺区的一家宾馆附近,一伙年轻人有的拿着刀,有的拿着匕首扭打在一起。打斗以一死一重伤结束,而纠纷的起因只是为了讨要1万元钱。据捅死一人的章某供述,他只是为朋友刘某出气的。事发几个月前,李某借了刘某1万元钱老不还,最后双方均纠集同伙互殴致惨剧。昨天上午,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章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10年,各自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

  血案:万元债务引发两伙人砍杀

  在南京中院的庭审上,据检方指控以及章某、刘某的供述,两人是同事,并且关系也不错。去年4月份,李某曾跟刘某借了1万元钱。之后,刘某多次让李某还钱,但每次李某都称自己没有钱。去年7月的一个深夜,李某在建邺区的一家游戏机厅里打游戏,正巧碰到刘某。为了1万元的事,两人又起了口角并且动起了手。

  之后,刘某打电话叫来了章某。而此时,李某和几个朋友去了附近的一家宾馆。当时已经是凌晨,刘某、章某一起赶到李某等人所在的地方。李某等人也早有准备,拿着刀冲了过来。章某称,他是看到对方拿刀砍过来,他才从随身带着的包里拿出一把匕首向李某的朋友程某捅去。匕首刺中了程某的心脏,程某随即倒地,浑身是血。随后章某和刘某将李某按倒在地,刘某用刀刺割李某的胳膊。李某失血过多,昏倒在地上。

  庭审: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程某和李某被送到医院,情况已经非常危急。医生急救发现,程某的心包已经破裂,最终没能抢救过来。休克的李某,经抢救保住了命,不过身上的伤经鉴定属于重伤。

  眼见对方两人横倒地上,章刘二人离开了现场,并前往安徽武汉避风头。去年8月份,两人被警方抓获押回南京。检方指控章某和刘某分别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去年12月底,此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两人及其辩护律师基本没有异议。

  不过对于章某涉嫌的罪名,其辩护律师提出异议。该律师认为,双方打斗中程某先拿出刀追砍,章某才拿出匕首刺向程某。章某没有要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应该属于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另外,刘某的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程某先拿刀,对于打斗的发生负有过错,提请法庭注意这一点。

  该案并没有当庭宣判,在庭审的最后,章某称“真的没想过要杀人,其实我们之间无冤无仇。”并向被害者家属鞠躬道歉。

  宣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昨天上午,南京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开庭之前,被害人程某的家属早早在法庭外等候。对于此前,章某律师提出的“故意伤害”的辩论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当时章某掏出匕首直接刺向程某的胸口,导致其心包当场破裂。从其出刀的方向、力度和位置,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致死。此外,法庭认可被害人李某先拿刀追砍,存在过错,施害人刘某可酌情减轻责任。最终法院宣判,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扬子晚报记者 陈婧)

  (涉案人物系化名)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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