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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不成拘禁花季少女 两案犯获刑11个月

2014年03月21日 16: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花季少女听信“朋友”花言巧语,满怀希望来到龙岗“赚大钱”,不料被逼卖淫遭囚禁。近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宗因介绍卖淫不成导致的非法拘禁案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黄某、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3年9月,黄某以能帮忙找到在酒店陪客人喝酒的工作为诱饵,将小张(17岁)、小梁(18岁)从广西带至广东省普宁市。两名少女见工作环境不好便不愿做这份工作。黄某于是通过QQ联系上在龙岗区从事介绍卖淫工作的邱某,并谎称两名少女都愿意从事卖淫工作。邱某于9月30日凌晨赶到普宁市准备接两名少女到龙岗。后因小梁不愿去龙岗,于是邱某、黄某带着小张回到龙岗。

  当晚,邱某就联系女同伙“兰姨”(在逃)带着小张出去卖淫,“兰姨”告诉小张客人已经开好房间等着了。此时,小张才知道是从事卖淫工作而非仅陪客人喝酒,便不愿去。邱某、黄某见小张不愿卖淫,便声称要小张还带她来龙岗所花吃住等费用共1500元才准她离开。其间,小张想出门找朋友借钱,但被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黄某强行拦在房内不准其离开。被非法拘禁两日后,小梁闻讯后赶来龙岗欲搭救小张,却也落入魔掌被控制自由。后终于寻得机会报警,在民警的帮助下成功脱离魔爪。(记者 蔡佩琼 通讯员 罗永霞 杨彬彬)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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