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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他人合伙盗挖东周古墓未成获刑三年

2014年03月24日 14:0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与人合伙,深挖了9米深的盗洞,眼看着就能看到东周古墓墓室顶端了,盗墓贼陈某没想到警察竟在这个时候出现。23日,记者从青州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虽然没有打开古墓,但陈某已经触犯了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2月的一天,青州当地居民国某在家中接待了打工时认识的朋友陈某。酒酣耳热之余,陈某吹嘘最近自己做买卖挣了不少钱。国某很是羡慕,就追问能不能自己也跟着一起“发财”。几番央求之下,陈某趁四下无人,偷偷告诉国某,自己做的是“大买卖”、“地下开采”。几句简单的话后,国某意识到,朋友陈某所做的生意,其实是盗墓。

  陈某告诉国某,这个生意有人出资帮助,事成后,出资人分五成,其余的归他们自己。虽然知道盗墓是一个“缺德的勾当”,但实在抵受不了古墓宝藏的诱惑,国某把心一横,决定入伙。 

  2个月后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陈某与几名同伙乘车接上国某,将他拉到了青州市邵庄镇某村南的一条乡村土路上。透过车窗,国某看见不远处立着一座不大不小的荒丘。他发现,这是一座被列为青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东周古陵墓。据老辈们说,这是战国时期一个达官显贵的陵墓,但陵墓的主人到底是谁,却无人知晓。陵墓虽已显得残破荒凉,但出资人说,已经用仪器勘测过了,这墓室里一定藏着宝贝。

  墓的表层早已爬满了杂草灌木,周边农田里的小麦也已长出青色的麦穗,这为他们盗墓提供了天然的隐蔽。经过勘查土层,一伙人把盗墓的入口选定在了陵墓的东北角。 

  此时的面包车上,洛阳铲、鼓风机、炸药、雷管、绳子等盗墓工具一应俱全。取出工具后,一伙人进行分工,国某负责望风,陈某等人负责用洛阳铲打眼,其他人负责安放雷管和引爆炸药。 

  几声爆炸后,陈某等人就开始挖土打洞,每次停工后,就用玉米秆和土把洞口封起来,作为伪装。就这样,一伙人连续工作了两晚。第三天晚上,刚到墓地没多久,国某就被拉着回去了。后来出资人告诉他,爆炸时洞口被炸崩了,继续盗墓怕被人发现,只好过几天再说。 

  过了几天,陈某与几名同伙一起再次找到国某,继续实施盗墓计划。这一回,国某开始帮助同伙挖洞、运土。很快,盗洞已经挖了9米多深。 

  眼瞅着就能看到古墓墓室顶部了,一伙人兴奋起了起来,并加快了挖掘进度。正在这时,不远处似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警察!”一伙人发现是警察,立刻四散而逃,却发现警方已经布下了包围圈。 

  这时,国某等人才知道,附近村民怀疑他们在盗墓,早早通知了警方。 

  23日,记者了解到,国某被抓次日即被刑事拘留,后来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间,他觉得自己根本什么也没挖着,心中觉得太不值,竟然偷偷离开了青州。此后,他四处躲藏了一年多,觉得风头已过,就在广西南宁开始了正常人的生活。没想到在2014年1月初,警方还是找到了他。今年2月底,法院判决郭某犯盗掘古墓葬罪,结合国某较好认罪的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冯建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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