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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机场查获一旅客携带违禁品 已移送公安机关

2014年03月27日 14:5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4日中午,在青岛机场国内通道,一名旅客用矿泉水瓶携带易燃液体想蒙混过安检登机,被安检人员查获。由于该旅客违反民航安全的有关条例,目前已被移交机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处理。

  24日12时左右,青岛机场安检部旅检一科张立忠班组正在国内通道执行安检任务,一名男性旅客进入了9号安检通道,开机员岳斌对该旅客的随身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随身携带的背包中有瓶装液体,遂要求开包员张雪将该旅客行李打开检查。张雪在旅客的背包中发现一个矿泉水瓶,瓶内装有深色液体,约为330毫升。

  随后,张雪对瓶内液体采取嗅、烧的办法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液体带有刺激性气味,燃烧呈蓝色火焰,火焰燃烧高度20厘米,属于极度易燃物品。安检人员询问该旅客此液体为何物时,该旅客称是帮他人带的,不知道是何种物品。

  按照民航局的规定,易燃液体严禁托运或携带登机,工作人员马上对该旅客进行了二次复查,未发现其它危险违禁物品,目前,将该旅客已被移交机场公安部门处置。 (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孙广明)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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