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贪图便宜网上买赃车获刑
2014年03月31日 14:2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明知是盗窃来的赃车,却因价格便宜购买,东窗事发后,男子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2年11月,赵某在网上看到一辆准备出手的二手奥迪轿车的信息,十分便宜,赵某便和卖车人取得了联系。在买车期间赵某发现,这辆奥迪车实际识别代码和行驶证上记载的不一致,车上识别代号有涂改的情况。
卖车人告诉赵某,这车是别人偷来的,托他卖出去,市场价是30多万,卖给赵某只要14万。得知是赃车后,赵某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买下了。2013年6月,赵某在驾车行驶时被查获。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的奥迪轿车价值25.9万元。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明知车辆是犯罪所得,且车子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赵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赃物已经追回,可依法对赵某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赵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记者 苑菲菲)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