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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死刑犯今被执行 1人刀杀前妻1人锤击女童

2014年04月01日 15:0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聂小辉等一批重刑犯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31岁的湖北农民聂小辉因对其前妻谭某及谭的丈夫何某不满而起意报复,并购买了2把尖刀。2012年5月11日14时许,聂小辉到本市丰台区一美发中心内,持刀猛刺何头面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及谭的颈部,致谭死亡、何重伤。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聂小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9岁的某客运分公司保洁员王建国曾因犯放火罪被判处刑罚。2011年7月4日16时许,王建国将7岁的女童刘某骗至本市丰台区其家中后,持锤子击打刘头部数下,致刘死亡。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建国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王建国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 安然 通讯员 涂浩)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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