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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编造各种理由四处骗人钱 网上逃犯被判9年

2014年04月01日 15:36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对于三十而立的刘某来说,他的人生几乎是建立在谎言之上的。他曾两次因诈骗被判刑。2012年7月,他还被列为网上追逃犯,即使这样,他还是依旧行走在“骗人”的道路上。为了骗钱,他编造各种理由,帮人抽奖,帮人买手机,帮人推销货品,家人撞车……无所不及。

  据了解,在2011年,刘某第二次刑满释放,来到了安徽某家机械公司做营销员。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他向被害人王某表示,在自己的公司预交购买挖掘机定金,就能帮助其抽中价值7万元的轿车。王某信以为真,分别三次被其骗走5000元。此外,他还先后两次将客户购买挖掘机的近2万元定金,以及缴纳的购机欠款5000元据为己有。

  2012年5月份,他又对高某谎称能买到“苹果”4S手机,之后,从高某手中骗取了购机款8000元。当年10月份,他又以合伙做生意为名,骗取了詹某某8000元现金以及14500元手提电脑,还有中华烟80余条,各类酒百余瓶,价值9万余元。当年11月份,刘某以归还按揭贷款为由,骗了蔡某33500元,又虚构其表哥撞车,骗了其20800元,后虚构要购买挖掘机,又骗了蔡某47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刘某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实习生 李倩倩 王巧月 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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