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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8年前中500万给弟弟100万 现想讨回百万败诉

2014年04月02日 10:3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8年前,哥哥将买彩票中的500万元中的100万元给了18岁的弟弟。8年后,兄弟俩却因这笔巨款对簿公堂,哥哥要求弟弟返还不当得利,弟弟则坚称这笔钱是赠与。记者昨天获悉,哥哥告弟弟一审败诉后已提出上诉,目前市二中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张武和张强(均为化名)是亲哥俩。2000年,哥哥张武买体育彩票中了500万元大奖,2005年11月,他将其中100万元存款转到弟弟张强的账户里。去年,张武向张强索要这笔钱遭拒后,遂将弟弟诉至法院。张武一审起诉称,因当年张强已成年,为了帮他做点事,在父母的一再说和下,自己才将100万元存款存入张强名下,钱的性质为借款,可现在对方以该款项系赠与为由拒不返还。

  弟弟张强辩称,哥哥的说法站不住脚,给钱时自己尚在学校读书,个人也没有花钱的地方,当时一家人住在一起,也没有任何矛盾,是张武自愿把这笔钱给自己的,根本不存在父母一再说和的情况。他说,因日前家里拆迁出现纠纷,故张强在给钱的8年后才起诉,且之前张武也因借款纠纷案件告过他,现在按不当得利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武作为成年人,在将涉诉100万元存入其弟张强的银行账户时,对其行为性质应具有相应的辨识能力,此外,张武称为了帮张强将钱借给他,由此可见对此笔款项的性质有清醒的辨识能力。张武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张强返还1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判决后,张武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颜斐)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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